梅州购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近期更新2025.01.11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梅州购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职工直接向开发公司购买自住住房:

1、房产证(一年内);

2、税收完税证明和购房发票;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二手房购买:

1、购房合同原件(一年内);

2、购房发票原件(首付20%以上);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注意事项: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

温馨提示: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1、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职工委托本单位代办的,提供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您可以到以下网点办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办理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