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签注后积分确认
持证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证进行签注,持证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积分确认:
1、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持证人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申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不需提供书面材料;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居住证积分标准,用人单位将相应的积分申请个人书面材料和打印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4、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5、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调档后,进入审核程序。
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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