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学生参保缴费后就医如何结算

近期更新2025.01.07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金华学生参保缴费后就医如何结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学生普通门诊须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特殊(慢性)病门诊须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和《特殊(慢性)病种门诊专用病历本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

住院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

结算后按规定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机构与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其中,学生寒暑假期间在居住地(金华市区以外)医院住院的,出院后凭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情况说明、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所辖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开发区中小学生、市本级高中及大学学生到市社保局办理,婺城区金东区的初中、小学学生到所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幼儿,入学后继续参保的,在保险年度衔接期(7至8月)发生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待学校向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后,凭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情况说明、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到所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