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规则最重要的一点,公开,公开,公开!
具体规则如下:
1、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证部门根据配售房源和登记情况,组织公开摇号。
2、登记家庭(人)数少于可配售房源数的,摇号顺序为选房顺序;
3、登记家庭(人)数多于配售房源数的,按照1:1.2比例确定入围选房资格和顺序,超过1:1.2比例的入围申购家庭(人)为候补家庭(人)
4、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
5、摇号过程邀请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购房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
6、摇号结果在新闻媒体和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公示有异议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人),取消申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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