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

近期更新2025.01.12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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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6-88556065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台州市行政大楼五楼西

设立依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浙劳险[1999]100号1999.4.12)第二条第一款。

材料明细①职工退休(退职)核准表;②职工本人档案;③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其能够作为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始材料及其它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在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时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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