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公出差,在异地发生急病住院的费用怎么报销
职工参保人因公出差、学习期间,在异地发生急病住院的,应在出院后六个月内,持以下资料办理:
⑴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临时及长期医嘱单、检查化验单、影像报告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出院小结)加盖病案专用章;
⑵住院收据原件;
⑶加盖医院印鉴的医疗费用明细单;
⑷患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如未换领社会保障卡,需持患者医保卡复印件及患者本人盛京银行卡复印件);
⑸单位证明(加盖人事部门章)及差旅费报销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
⑹如果是患者本人办理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份;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出具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三份,并填写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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