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时间为4月1日至6月20日,凡是1日前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佛山市离退休人员都要认证。
办理材料:
1、本人携身份证
2、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个别区需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认证表)
3、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证明或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居住在市内五区的离退休人员,本人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个别区需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办事处或社保局)办理认证手续;
2、居住在省内异地的离退休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协助认证手续。
办理地点:
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办事处或社保局)
温馨提示:
1、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认证的,将从份起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逾期认证的离退休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人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逾期认证手续,并在次月补发养老金。
2、居住省内的离退休人员,若年老体弱、饮食起居不能自理、因病长期住院或卧床在家,本人无法亲自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的,可委托亲属到居住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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