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首先涉及的是按揭贷款车辆是否可以过户的问题,其次就是发生交通责任,车主责任问题。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按照贷款时候的规定,可以看看当初和银行的合同约定,明确写明不允许过户。因为一旦过户,银行存在债务方转换的麻烦问题。除非你们提前还贷,还清贷款后,按照程序,可以撤销抵押,拿回汽车绿本(大照),去车管所更名即可。
那么按照现行交通法规,尽管明确说明了驾驶员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但是一旦事故责任超出驾驶员赔偿能力,车主还要连带赔偿责任。正是由于这个规定,法院判决将车辆所有权归男方,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女方的责任风险。
不过女车主不必担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中,明确提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法院判决男方拥有车辆,即财产分割给男方,相当于男方为“购买方”,女方作为“出卖方”,即登记所有人不享有车辆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因此也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运行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