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问题: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预缴增值税税款;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9万元免税代开)。零散税收纳税人中的个人代开普通发票起征点为单次/日500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在办理流程方面,8月10日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强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进一步改进服务的通知》(税总函〔2024〕399号),明确办税服务场所要提供pos机刷卡等多种现场缴税方式,明确国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要代征地税局相关税费,避免了纳税人国税、地税、银行多次跑。在资料报送方面,本《公告》取消代开普通发票所需付款方相关书面确认证明等相关资料,厘清征纳双方的权责关系,由纳税人通过声明证明其开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简化了相关资料填报。
为了让纳税人广为知晓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增强纳税人办税的确定感,税务总局发布了本《公告》。《公告》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这就说明了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发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