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的问题

2013.11.07 山东-威海 婚姻家庭
您好!结婚后买的房子办理的房权证是对方的名字(证上注明的是属于个人所有),离婚后会属于共同财产吗?
报告编号:No.201311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 属于共同财产
    2013.11.07 11:29 · IP属地:山东
    用户追问
    现在的法律有改动了吗?之前听说是房权证是谁的名字就属于个人所有,与对方无关的,是吗?
    用户追问
    当时办证的时候我在场签的字与我无关,是不是就不属于共同的了。
    查看剩余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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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结婚的的时候你爸爸给你买一套房子属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对于你和你老婆共同买的房子,只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你的名字未登记离婚是也可以分割。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子:首先,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法律依据】
    1、《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0.05.22 15:50 · IP属地: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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