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一、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二、 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

(1) 交接班检查;

(2) 运转前检查;

⑶ 运转中检查。

三、 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⑶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 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 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 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四、 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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