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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关于总结20__年执法打假工作的通知》(云质监稽函[20__]12号)文件精神要求及市局20__年执法打假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以服务县城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形象;全面落实与市局签订的执法打假责任制,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一步将执法打假工作引向深入,现将今年执法打假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1、今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0起,立案29起,累计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货值金额60余万元。
2、重视并积极受理质量投诉,利用宣传栏及举报投诉网和社会质量监督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0__年我局共受理投诉案8起,均逐起落实,为投诉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0元。
3、全年办理的案件无一申诉、复议案件。
二、完善和落实执法责假责任制
1、落实执法打假责任制,结合20__年与市局签订的执法打假责任状及执法打假工作要点,全局实行执法打假责任制。局长、分管执法打假领导、执法人员层层签订执法打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
了执法打假目标任务,有效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执法打假督查制度,对市局、县委政府部署的专项行动,转办的案件和其它事项,明确责任,及时落实,确保按时完成。
三、高度重视“两大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辖区打假责任落实到位。对全县12个乡镇实行划片管理,分片负责、责任细化到人,并与职工签定了监管责任书。
2、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鲁甸县获证食品企业4家(即品厂、公司、酒厂、菜厂)。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期深入化验室、生产车间进行检查,确保产品质量。
3、在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基础上突出节日期间专项整治。
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检查白酒、糕点小作坊35户,检查超市6家。
二是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至20__年_月初,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25家,签定质量安全承诺书和添加剂使用安全承诺书共155份,抽样送检14个样品,其中8个合格,(不合格指标主要是总酸、总酯和酒精度),规范1家企业,查处案件3起,涉及总货值金额6000余元,整治重点区域6个,整治重点单位17家,整治重点产品6种。
三是根据《鲁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鲁食安委办[20__]5号)要求,我局“五一”、“五四”期间,结合鲁甸樱桃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巩固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进行了巡回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检查食品企业及小作坊55家,发出8份整改通知书。
四是“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市局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检查组,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内容包括原料购进、食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严防利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超标、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5辆次,检查食品加工作坊45家,食品经营门市15家。
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辆(次),检查白酒、糕点小作坊230余户,检查超市45家。抽样送检43个样品,其中14个不合格。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今年我局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紧紧围绕“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和锅炉专项治理,在做好日常监察工作的同时,突出重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一是“两节”期间,
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了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起重机械、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现场使用情况,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纪录情况,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立即整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不得投入运行,确保了“两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二是加强对6家石油液化气门市的安全监察工作。要求石油液化气门市对气瓶做好登记管理,禁止使用超期未检、脱检及劣质气瓶,确保了气瓶在使用中的安全。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每月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电站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监察指令书》督促其整改;5月份配合相关部门深入乐红矿山、红石岩电站、天花板电站、八宝银矿和部分乡镇进行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对设备存在隐患的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要求限期整改,确保重大工程设备安全运行。四是在做好日常监察工作的同时,突出重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6月份正值“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为确保“六一”儿童节、中高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辖区内各学校使用的锅炉等在用特种设备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发出监察指令书并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目前没有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
四、开展食品农资市场专项打假
根据省局和市局的安排部署,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了食品、农资、建材等三类重点产品作为打假工作,一是辖区打假责任落实到位。以食品监督为主线,以落实辖区打假责任制和整顿突出质量问题为重点,对全县12个乡镇实行划片管理,分片负责,责任细化到人,着力抓好食品、农资、建材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期间食品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三是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活动。对全县8个乡镇、县烟草公司经销的所有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经营单位发文,要求如实向县质监局提供每次进货的、清单、质检报告,数量和销售清单,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在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对农用物资销售比较集中的茨院、文屏、龙树、龙头山、水磨、小寨、桃源、江底等乡镇进行清理整顿。加大生产源头监管,对两家生产化肥的企业(工厂、肥厂)产品质量及包装袋进行检查。对化肥生产企业实施执法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对故意违法的企业,将报省质监局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销售门市65家,检查化肥品种30个,检查数量4250吨,抽取样品24个送检,其中有11个不合格。四是加大建材查处力度。加强了对砖厂、砖厂、砖厂、砖厂的监管力度,
抽样3个送检,不合格2个。对我县冬季化肥销售市场进行检查,因市场情况不好,大部分农资还未进入我县。
五、开展建材市场的整治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局及县政府的要求,对全县建材市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截止目前,查处3家砖厂,有2家无标准生产,13家加工生产塑钢门窗无证经营,对在建工程的“三材”水泥、红砖、钢材进行检查整治。
六、存在的重要问题
1、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2、由于我县部份企业是政府招商引资,检查需请示,因此执法打假工作受到一定限制。
3、执法手段单一、受条件限制,执法装备和快速检验检测设备无。
4、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对于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后处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局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立足源头开展执法打假,为县城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鲁甸县质监局
二00九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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