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与成品质量检验方案

半成品与成品质量检验方案公司

半成品与成品检验方案

1.0目的:

控制半成品质量,确保不良品不流入下道过程。检验产品本身的性质和本公司产品能符合用户要求而制定成品床上用品的检验规程。2.0职责:操作工自检、质检部检验员巡检。

3.0抽查比例:按GB/T2828.1-2003部分抽样标准或全检。4.0本公司产品加工过程中的主要检验项目为:

5.0质量控制要求:

5.1自检和互检

a.各道工序的操作工应对自己加工完成的半成品进行自检。

b.操作工自检为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进行确认,确属不合格的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c.生产过程中操作工应注意识别上道工序转入的产品质量,发现

问题请检验员确认,对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

5.2首件检验

每逢已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首件产品,经操作工自检合格后,由检验员根据相关的检验文件进行确认,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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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将结果填入《首件检验单》,如不合格应要求操作工返工或重新制作,直至首件合格,否则操作工不得批量生产。

5.3巡检

a.检验员到裁床、缝制、整烫工序,随机对在制品抽样3-12件,

进行外观、尺寸检验。

b.检验后,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发现不合格品的按《不合格品

控制程序》执行。

5.4专检

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裁片、缝制、整烫为质量控制点,控制的重点为外观和尺寸,公司要求对其质量进行专检,由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后作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并将结果填入相关的质量控制记录单,合格品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5在质量控制点规定的检验完成前,不得放行半成品,确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由生产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质检部负责人批准后放行,紧急放行的半成品须做好记录,但上道紧急放行的半成品转入下道工序后不得再实行紧急放行。

6.0检验规则:

6.1成品检验应由本公司质检员按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本公司保

证所有出货产品都符合客户的要求。每批出货的产品都附有生产厂商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6.2本规程中所列的检验项目为出公司检验项目。

6.3当顾客有特殊要求时,本公司可对产品的技术含量进行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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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检验记录

7.1检验员应根据检验情况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并做好不合格品的统

计工作。

7.2在产品交付时,应附有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如顾客对产品质量提

出异议,本公司与顾客协商解决,必要时本公司派质检员到顾客处复检。

7.3质检部应协助产生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进行不合格品控制,责任

部门负责对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阻止和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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