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津贴管理规定

Themanuscrptwasrevsedontheevenngof于职称津贴管理办法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工作,促进公司职称管理向评聘结合转化,提升员工岗位技能,调动员工参与职称评定的积极性,促进公司人力结构优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原则鼓励自学,统一管理,按级补贴。

3、适用范围河南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项目公司。

4、专业技术职称

1、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

2、中级职称: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

3、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助理统计师。

5、具体职称管理办法:

1、试用期员工不享受职称津贴,未交至公司或公司不使用职称证者不享受职称津贴。

2、员工转正后将职称证书原件上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管理。

3、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办理职称证交接手续,同时移交财务部,可享受公司规定的职称津贴标准(详见于)。

4、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职称,以最高职称或公司需使用的职称为准享受相应职称专项津贴。

5、每月15日前将职称证书交至人力资源部者,从当月开始享受职称津贴;15日后交至人力资源部者,从次月开始享受职称津贴,职称津贴随月工资即时发放。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补助标准级别名称补助标准(元/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600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中级职称工程师300经济师会计师审讣师统计师初级职称工程师100经济师会计师审讣师统讣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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