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商食品平安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餐饮行业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落实食品平安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平安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责任到人,防患 未然,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食品平安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即 物流配送部主管食品平安的第一负责人和乙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商户负责人为食品平安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供应商要求:

(一)凡是给公司供货的供应商必需由与公司签订供货协议的商家供货,向公司供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原辅材料的质检报告等。

(二)供应商每次供货须依据由我公司物流配送部下发的文件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除此之外供应商不能听从任何部门或个人的要求供应非我公司确定的产品进行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己担当。供货的同时必需付随所供食品原辅材料的供货清单,注明供货单位,供货品名、规格、斤两、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供货时间一式两联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不得向我公司供应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原辅材料,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原辅材料中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方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原辅材料质量平安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三)加强对食品平安工作的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把食品平安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索票索证率在90%以上,把好市场准入关。

(四)健全食品平安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食品平安队伍建设,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六)因制、售假冒伪食品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应主动接受处理。对已销售的担心全食品,要主动找回准时消防隐患。要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平安购销档案等制度。

(七)主动配合执法部门到供货商企业依法查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食品。

(八)企业需做到由供货商对食品平安负责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宝代表人层层对食品平安负责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

(一)凡供货商违反本责任书其次条之规定者, 公司有权立刻终止与供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中的商定究责供货商的经济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二)本责任书以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平安监督管理方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且由 供应商所供应的食品原辅材料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 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向责任方主见经济赔偿和违约金。

四、本责任书经甲方主管食品平安的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的公章,乙方经法定代表春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此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 物流部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编辑推举: 年食品平安责任书食品平安目标责任书范本幼儿园食品平安责任书超市食品平安责任书食品平安责任书模板乡镇食品平安责任书_餐饮食品平安责任书食品平安责任书_ 乡镇食品平安责任书企业食品平安责任书 文章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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