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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
1、会计主管:
(元)
业绩奖金:(元)
50万以上每超过20万加考核工资5(以内部客户考核过60分后发放。考核以执行总经理签字为准)
2、出纳:
(元)
业绩奖金:(元)
50万以上每超过20万加考核工资3(以内部客户考核过60分后发放。考核以执行总经理签字为准)
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行政人事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员工对本制度产生疑义时,由行政人事部做出说明,也可向总经理提出申述。
3、行政人事部每年对本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和修正,并报总经理审批,以确保本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此制度下发之月开始执行,原薪酬制度废除!
5、当月工资次月10日发放。所有提成分两次随工资发放,所有关系单计入产值考核,不计所有人工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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