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必须进行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

<(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幼儿园

年月日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