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物业保安部24小时值班制度

步行街物业保安部24小时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实行每日24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2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经部门主管或领班批准。

3各控制柜、显示幕、信号灯、控制路线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纽应在自动位置。

4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5中央监控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

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

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主管、管理中心领导组织灭火。

6监控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报工程部查明原因进行维修。

7任何设备表面不得摆放杂物。

8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9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10常备应急手电筒及充电式应急灯。

11接听电话时,要使用礼貌用语,吐字清晰,对方挂断后方为通话完毕,任何时候不可以掷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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