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计生委
办理地址:县级计生局、乡镇计生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6225315
申办材料:1.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证明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25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前持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在20日内报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县级应在10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