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是雇佣关系吗

近期更新2025.01.24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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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很多农民工是在建筑行业工作的,在建设工地是农民工工作生活的地方,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那么工地是不是属于雇佣关系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工地是雇佣关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农民工是受雇主的雇佣,从事工程施工的,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形成的是劳动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工地是雇佣关系吗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农民工是受雇主的雇佣,从事工程施工的,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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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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