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怎么投诉

近期更新2025.01.30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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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符合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但是办理人员却拒绝办理的话,那么大家就可以进行投诉,那么大家知道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怎么投诉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怎么投诉

投诉电话:12329

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怎么投诉

二、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怎么投诉的相关知识,大家的投诉必须要是有效投诉,对面的办理人员才会受理大家的投诉申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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