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怎么办理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柜员受理—柜员审核—客户签字—网银支付
二、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若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人中一人或者多人到场均可办理;若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交的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全部到场。
三、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的步骤是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柜员受理、柜员审核、客户签字、网银支付,满足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的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明那我国相关机构办理,嘉兴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华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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