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办理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二、南宁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南宁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时间及地点
时间: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18号窗口
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关于南宁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全部内容,演出经纪机构如果在出现设立登记时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情况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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