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二、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受理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6日予以修改)
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受理条件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上面是关于演出经纪机构有关问题的解答,办理是在自治区的文化和旅游厅,上面的4种材料是需要齐全,一般受理以后是在1个工作日完成,不收费用,经纪机构执业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些公益性的演出不需要策划。各位对于变更有其他疑问可以询问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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