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州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理的地点在哪里
二、钦州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
5、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三、钦州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我国的仲裁委员会是不能随便设立的,设立仲裁委员会,要符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在完成准备工作之后,去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取得必要的登记证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