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近期更新2021.05.24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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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有一家公证机构在执业运营,公证人员是全部持有执业许可证上岗,有时候两家公证机构是需要合并成一家来执业,根据规定需要符合一些条件,递交申请材料即可,有的朋友想了解关于崇左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华律网小编来解答。

一、崇左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1、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

2、原公证机构注销的批复文件

3、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查意见

4、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

5、拟采用的公证机构名称

6、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

7、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

8、开办资金证明

9、办公场所证明

10、所有的公证员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11、所有公证员二寸蓝底大头照彩照

12、人员编制证明或聘用合同

13、原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公章

崇左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二、崇左市公证机构合并核准的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

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以上是小编关于公证机构合并有关问题的解答,这个是在当地的司法局办理,最后核准的话是报备到司法厅备案,所需的材料要齐全,不收取任何费用,合并以后需要领取新的执业许可证,公证机构执业有变化也要变更登记,各位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咨询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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