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

近期更新2025.01.16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相应的用工单位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而且在工作期间受伤以后,该单位职工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必须要经过鉴定以后,该受伤职工才可享受待遇的。如果该受伤职工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所享受的待遇就需要变更的。在南宁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业务,需要收费吗?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

不收费

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收费吗

二、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1.工伤人员在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期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终止或暂停的;

2.因暂停条件消失需要继发的;

3.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办理退休补差的;

4.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情形的待遇停止的;

5.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对工伤待遇核定金额有异议提出复核的;

6.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期间因工死亡的;

7.伤残等级变更,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

三、南宁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在南宁申请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业务,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的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的法律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该业务的人员,也必须具备符合上述第二项所述的受理条件,申请人可以参考第二项所述的详细条件内容。而且办理该业务是不收费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工伤赔偿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