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1、因工伤而产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而产生争议的,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上述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发生工伤争议按什么处理
1、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工伤待遇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在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等工伤伤残鉴定明确以后,可以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工伤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到期或本人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搜集证据证明工伤是在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或是证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不要错过工伤认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伤者或是家属要找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要工伤认定申请表,按照上面的材料进行准备。
4、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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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入职是前三个月不给交社保,第四个月开始给交,我是2021年11月7号入职的,12月初才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单方签完劳动合同就邮寄给公司了,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给我一份,然后今天接到人事电话说正常这个月要给我交社保了,但是她们提交上去以后老板不同意给我交社保,不同意的理由是我这几个月考勤业绩不达标,说再给我一个月机会看我下个月考勤业绩怎么样再决定给不给我交社保,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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