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后安置房会交房产税吗现在
通常情况下,安置房并不需要额外交纳房产税。
咱们得根据我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知道只有那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途的房产才能免除这份税费负担。
也就是说,安置房这种通常由居民个人私底下用作居住的房屋类型,就处在这个免税范围内了。
不过,只要你在获得房产证之后耐心等待五年时间,再想把安置房卖掉或者租出去的话,而且这个行为还带有商业性质的话,那就得按照相关规定来支付房产税。
但是呢,总的来说,安置房在我们自己住着,并且是非营业用途的时候,是完全不用担心房产税问题的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安置房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拆迁安置房到底需不需要缴纳个税呢.其实这个问题得看您房子出售时的具体情况以及房屋原始价值能否被查实了。
要是可以验证出旧房屋原来的价值或者还能提供相关的成本支出,那这个所得税就等于(合算出来的售价减去旧房屋的实际价值或者其他费用)再乘以20%就行。
不过,假如我们实在找不到原房屋的信息资料,那么个税就只能按照计算出来的售价算是1%。
但是呢,如果你的拆迁安置房是自己住着的,而且购买后过了整整五年才出售的话,说不定在缴纳税收方面还能享受到一些特别的优待!
三、安置房到底能不能办下来证了
关于安置房的产权证书办理情况嘛,每个地方、不同政策以及具体项目都有所差异。
总的说来吧,只要你的房子满足了有关方面确定的比如规划、建造、验收这些硬性规定之后,经过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并同意,就有可能顺利地拿到不动产的所有权证明。
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由于有些安置房可能会牵扯到像历史遗留问题这样的麻烦事儿,或者政策发生变化等等因素,所以办证的过程可能会比较曲折甚至会拖延。
所以呢,能不能顺利拿到这个证儿,还得看具体的项目和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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