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不是终局裁决?可以分为终局裁决跟非终局裁决。
什么是劳动仲裁终局裁决
终局裁决的意思是你不能不服,只能履行裁决,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终局裁决并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还是有途径的。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不服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就不能向法院起诉了。但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存在(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去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撤销之后,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
(五)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劳动仲裁是不是终局裁决?就算劳动仲裁是终局裁决,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起诉等等的方式来帮助自己获得相应的改善。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之后自己对于具体的解决方式不太清楚,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华律网上的在线律师来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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