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明确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标准,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如何申领呢?办理的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呢?本文将详细为大家介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的申领
申办材料:
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
2、死亡证明;
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
5、工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已由单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85号)。
办理条件:经工伤认定为因工死亡人员。
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到省社保中心前台;
2、受理材料后,前台人员登记信息提交后台审批。
法定时限:即时办理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方式:0791-86658501
办理机构:省社保中心
监督电话:0791-8665853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中山西路58号,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一楼经办大厅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如何进行办理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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