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1)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2)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办理材料
无。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无。
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
附贴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张,不含审核表中所贴相片。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栏提出申请。(参考网址://www.zhwsbs.gov.cn/wsbs/subject.action?cataLogCode=none&subjectCataLogCode=&orgName=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orgCode=006988603&divisionCode=440400)
2.预受理:窗口人员对网上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选择自行前往受理窗口或通过邮寄递交纸质申请资料。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能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不能当场受理的,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5.审批:首席代表作出审批决定;
6.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综合接办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能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不能当场受理的,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首席代表作出审批决定;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珠海市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
五、办理时限
4(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主席令第五号)()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主席令第五号)()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
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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