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
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五条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芜湖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城镇职工。
第六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
(二)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房还迁房等,二手房在领取房产证后6个月之内)自住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以及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总房价款的30%自筹资金
(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和办理相应的房屋保险。
住房公积金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启封并重新缴存后,其住房公积金需再次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1年),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订补交计划,并按计划连续正常缴存并同时补交1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就是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华律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