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组合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购房产为郑州市区新建合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楼盘项目为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准入项目,并已向管理中心备案;
2.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3.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它大额债务;
4.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5.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申请材料先后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2.借款人持有关材料分别与受托银行和管理中心办理借款手续。
3.借款人持有关材料与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担保、房屋抵押等手续。
4.借款人于放款日次月开始偿还组合贷款本息,并根据担保公司通知领取《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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