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以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这一办法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安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该办法明确了安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安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所有出资企业必须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并对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此外,该办法还涉及到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政策和要求,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资产负债率约束等内容。
总体来看,《安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一项旨在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果的重要政策文件。
通过这些措施,安阳市希望能够更好地利用和保护国有资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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