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改进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

近期更新2022.12.27 浏览3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副司长刘晓霞3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改进了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制度,就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引入了约定优先的规定。

刘晓霞介绍说,这次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问题做了三方面的规定。一个规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可以由单位和发明人、设计人自行约定,或者也可以在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里加以规定。如果说没有约定,或者在规章制度里也没有规定,就适用细则规定的法定标准。第二,奖励报酬标准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单位,扩大到所有的单位,包括了所有企业类型。第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了对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数额,具体的是由原来的元提高到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

华律网

我国目前实施的是底修改后的专利法。为保证专利法的顺利实施,我国近期对这项法律的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并于2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刘东阳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