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近期更新2019.03.01 浏览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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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我国公民非常重要的财产之一,而房屋也是属于重要的遗产,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时候,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俗称的过户登记,那么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怎样交税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一、买方:契税

1、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总价*1%,

2、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1.5%

3、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4、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5、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卖方:增值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增值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增值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卖方: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如何交税

法律规定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

第十条?对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依法继承或受遗赠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盐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执行最低补偿标准的被征收人,可在政府指定地段购买5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安置房,50平方米以内的房款以房屋征收补偿费抵冲,不足部分由征收申请人支付;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超面积价格购买,由被征收人支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出售继承房屋的,需要交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包括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具体的费用可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税务局查询。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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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
[2] 《盐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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