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收养登记(港澳台、华侨)

近期更新2025.01.29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温州收养登记(港澳台、华侨)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

受理机构: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联系方法: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5日

收费情况:

浙价费(2001)237号申请手续费20元/件,收养证工本费10元/件,收养登记询查费220元/件

设立依据:

收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解除收养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受理条件:

收养人: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被认定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龄满30周岁被收养人:1、查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和儿童;2、丧失父母的孤儿;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

材料明细:

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登记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护照;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易轶婚姻家事团队,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