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时限:
工作日受理,收到档案资料齐全的3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到社保关系科业务前台办理:
(1)如符合规定的,我局当场出具《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受理通知书。在业务受理期间若申请人收到电话、短信、书面通知需要补充材料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到我局社保关系科。
如资料齐全的,我局将核定申请人视同缴费年限,并出具《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核定表,申请人在收到电话、短信通过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书前来社保关系科业务前台签名确认其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视同建帐,并领取《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帐户核定表,如提交了个人档案的可领回档案。
(2)如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出具《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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