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打印缴费凭证办理指南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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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已办理停保手续的人员且无欠缴年社会保险费。

办理材料:

1、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委托他人代办人的,出具的参保人的委托书1份(委托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及按手印,并注明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办理事由);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办事流程:

(一)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

(二)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1、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民主古城路口)

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

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5、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

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6、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银海大道819号英华嘉园2号楼一楼(英华学校旁)

办理时间:

1、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西乡管理部除外)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

联系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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