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有相关证件证明户口登记一般项目(如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等)发生了变更,需更正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相对应的证件(如学历证书、结婚证、工作证等);(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收费标准】
如需发放(换发)新户口簿,收取工本费10元
【办理地点】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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