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3、《招用技术工种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
4、《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5、《安徽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6、《安徽省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7、《合肥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
8、《合肥市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所需材料:1、终止或解除人员《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一份;
3、《劳动合同信息管理报表电子档。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按规定填写花名册和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收存花名册和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查验续签人员有关资料,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合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62654745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5699347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4493198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5597574
包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3357142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63812005
合肥高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65359609
合肥新站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64240545
办理地点:合肥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庐江路130号三楼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庐阳区政府大楼三楼
瑶海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明光路1号
蜀山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潜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包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办公楼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19号
合肥高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合肥新站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新站区管委会办公楼
监督电话:63536398
其它说明:1、填写花名册和表格时,有关内容应详实完整,字迹清晰。劳动合同、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不能涂改;
2、所有表格均要加盖行政公章,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照片等;
3、一次办理50人以上(含50人)的用人单位请于每月20前提前预约;;
4、为了方便广大用人单位好劳动者就近办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所属的各区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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