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微信上看到了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23)鲁0911刑初246号刑事判决书,这是近期受到法律界比较关注的一个案子,被告人是高丙芳律师、大包工头米培印、小包工头陈士昌,该案是三被告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仔细阅读了判决书,有不少的感慨:一、该案的二审的结果大概率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本案中最值得同情和让人...
从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拒执罪司法解释》)对于申请执行人是一个好消息和有利的法律武器,有助于申请执行人实现申请执行的目的,拿到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合法权益的希望更加大了一些。《拒执罪司法解释》赋予了申请执行人可以提...
一、要约引诱是什么1、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即由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常见的要约引诱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原股东通常有权行使作为公司股东期间的知情权,这是保障其了解持股期公司信息的重要权利。有初步证据证明权益受损时,法院一般支持其查阅或复制特定文件材料,但不正当目的会被公司拒绝,原股东行使需合理且公司可抗辩。
保护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可从多方面着手:充分行使查阅权,合理提出质询,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时运用法律武器起诉,完善公司章程明确相关内容,通过参与公司治理如参加股东会等进一步了解公司,维护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重要权利,行使方式包括查阅章程等文件,可直接书面请求,公司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查阅会计账簿也需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拒绝要有正当理由,股东异议可诉请法院。行使时要目的正当、按程序、守规定,违法拒绝可通过法律维权。
股东知情权含对公司对外合同的了解,虽法律未直接提及,但因其与公司经营财务紧密相关,股东有权知悉。公司业务通过对外合同开展,能体现管理层情况。股东行使知情权要遵循程序,公司可因合理理由拒绝,股东有异议可通过法律维权。
珠宝买卖能否退货要看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合同有退货条款按约定执行;珠宝有质量问题,即便合同没提,消费者也可依法退货。若合同无约定且无质量问题,可协商,商家欺诈则可主张撤销合同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