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可以收回吗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可以收回需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如果父母出资购房时与子女之间有明确的约定,例如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等,那么父母可以根据约定要求收回房屋或资金。但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为赠与且已经完成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父母通常无法直接收回房屋。
不过,如果子女严重侵害了父母的合法权益,或者对父母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父母有权要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屋。
因此,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可以收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在购房时,父母与子女之间应该明确约定,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涉及到民法典以及家庭关系等多个方面。一般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首先,如果父母全资购房并且明确表明该房产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那么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或者没有明确表明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那么这套房产可能被视为子女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如果子女在婚前就已经获得了这套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产一般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子女在婚后才获得这套房产,那么这套房产就有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这个问题还需要考虑到具体的家庭关系。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有明确的财产约定,比如签订了赠与协议或者购房合同,那么这些约定也会影响房产的归属。此外,如果子女和配偶之间有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约定,那么这些约定也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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