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关于迟到扣薪资是否合乎规范的问题,答案即:目前在国内尚未有相关的法律明确做出详细规定。
以下为这一观点的支持性论点:第二,迟到之所以被视为缺勤行为,其关键原因在于此种情形下员工未曾发挥出其应有之劳动力,因此从劳动法角度来看,对于其间发生的劳动报酬,无需向劳动者支付。
然而,若劳动者因无合理理由而频繁延迟到达工作岗位,并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相对较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法律对于迟到后具体的扣款方式并无特别明确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及内部管理需求,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明确。
依照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这里所谓的“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制度必须经过全体职工的深入讨论与认可,制定期间还需要得到工会及职工代表的积极参与,且最终公布的内容也要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
然而,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大量的用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自行设定了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权力,尽管这种做法在部分行业内被认为是可行的,但其背后的法律理论与操作实践仍有待商榷:首先,无论是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还是为了保障企业和雇主能正常、高效地开展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法律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都需要兼顾两者利益;再者,倘若劳动者罔顾规定地随意推迟上班等行为,实质上无疑就是违反了劳动纪律,故用人单位据此有权在规章制度或者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施加适当的惩罚手段,如此方能确保双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保持平等对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关于劳动者旷工三天后自动离职后是否有权获得薪酬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无论劳动者采用何种形式离开工作岗位,雇主均必需向其支付其应得的工资报酬,这是雇主不得违背的法定义务。
然而,若劳动者因旷工导致雇主遭受损失的情况下,雇主有权请求劳动者给予相应补偿。
但若雇主因劳动者系旷工自动离岗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薪资,那么该劳动者可向当地区域性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处理。
您好,我们公司入职是前三个月不给交社保,第四个月开始给交,我是2021年11月7号入职的,12月初才签订劳动合同,我这边单方签完劳动合同就邮寄给公司了,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给我一份,然后今天接到人事电话说正常这个月要给我交社保了,但是她们提交上去以后老板不同意给我交社保,不同意的理由是我这几个月考勤业绩不达标,说再给我一个月机会看我下个月考勤业绩怎么样再决定给不给我交社保,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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