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核定征收

近期更新2025.01.07 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为加强房产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房产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接下来本文将介绍房产税如何核定征收。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华律网

房产税如何核定征收

为加强房产税税收征收管理,堵塞偷逃税行为,规范核定征收房产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核税机构

核定房产税的组织机构按照《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应明确核定征收房产税的人员和负责人。

二、关于核定对象

有以下应税房产的,为核定征收房产税现象;

1、本单位或个人自用无原值的房产;

2、无租使用非主管部门又不能提供原值证明的房产;

3、隐匿转移房租无法确定租金收入的;

4、以实物或其它形式抵顶房租无法确定租金收入的;

5、申报租金收入明显与市场价格不符的;

6、其它经税务部门确定需核定征税的房产。

三、关于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纳税人可到国家批准有权进行资产评估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主管税务机关以此为依据进行征收;对不能提供评估报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大连市房屋标准重置价格》(市区以外地区可按此办法依本地相应文件执行)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等,直接进行核定。

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房产,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同类房产的市场租赁价格制定标准(所定标准应报市局备案)进行核定。

四、关于核定程序

1、应实行核定征收房产税的纳税人填写《核定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基本情况表》(表样附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对拒绝填写的,税务机关可直接填写“审批表”核定)。2、主管税务在认真核定《核定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的基础上,填写《核定房产税应纳税额审批表》(表样附后)。

3、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组织评定机构对《核定房产税应纳税额审批表》的有关内容进行集体审议。

核税人员根据审批后的《核定房产税应纳税额审批表》填写《核定应纳税额通知书》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并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房产税。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王秋荣律师,擅长房产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