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方式如下: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需依法依规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二、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支付周期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按每月两倍工资计算,支付时需减去已支付的一倍工资。
例如,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就应支付二倍工资。如工作满10个月,那么用人单位需支付9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
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三、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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