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对纳税人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近期更新2018.05.27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一、办理条件

华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1)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二、办理材料

委托其他人办理时提供,收原件

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委托其他人办理时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按实际情况填写,收原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应报送因不可抗力的灾情报告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收原件。

收原件

按实际情况填写,收原件

收原件

收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制作《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大良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一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区财税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国务院关于执行的通知》()

第二十四项一定数额以下的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实施机关调整为设区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平台律师团队,擅长工商查询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