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符合《民法典合法收养的弃婴、儿童,未办理出生登记,办理《收养证后可随收养人申报,户口性质随收养人。
申报资料:
1、收养人的申请报告
2、《收养证
3、收养人结婚证
5、申报农业户口需出具村居证明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10工作日
办理部门: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各派出所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