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办材料
①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现役军人的须提供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④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双人合影大二寸相片3张。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结婚,不予登记: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6、《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办理程序
①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件、材料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②审查:登记机关受理并对当事人结婚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
③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凡符合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办理地点
详情请见: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